按说“遵义会议”能否成为白酒商标,国家商标局既已受理,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走完全程,再昭告天下。在这个过程中,媒体炒作其为社会热点后再予以调查,笔者还真弄不懂这是否“合理合法”,但在如今舆论能改变法律判决结果(许霆恶意取款案由无期改判5年)的情况下,这八成的反对民意,会不会再一次“绑架”法律,从而左右商标审批工作?最终导致遵义会议与白酒擦肩而过?不得而知。
看看这些网友反对的理由,绝大多数人认为“遵义会议”注册为白酒商标有损遵义形象,亵渎了历史,也亵渎了红色文化。还有一部分人认为,“遵义会议”是一种公共资源,不应该被个别企业独占。
对这两个理由,笔者有不同的看法。遵义会议在中共党史上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,其承载的重大历史价值更是中国百姓所家喻户晓。
但商标是干啥的?商标是商业文化的脸面。新颖独特、具有文化含量的商标势必会为它所代表的企业和产品树立良好形象。说白了,商标是拿名人名事名地往产品脸上贴金,但同时也是对该名人名事名地的再弘扬。从这点来说,遵义会议的“红色”和极具人气的知名度,无论用于何种产品,那都是玉上镶金,锦上添花,天作之合,合适无比。酒在中国从历史到现在一直被视为一种文化,不是“污秽”之物,何来亵渎历史、亵渎红色文化之说?实际上,酒不但是饮食文化的一部分,历史上的诗词歌赋,因酒成名,与酒结缘的不在少数,“李白斗酒诗百篇”就是其中经典的写照。只是在我们今天反对过分酗酒和官场借酒腐败的背景下,酒的清洁高雅才被涂上了一些污点。但比起烟来,酒对社会的危害则小得多,最起码不主动、不愿喝酒者没有“二手酒”之说吧?连中华、中南海都能成为香烟品牌的时候,我们怎么就不能对遵义会议酒网开一面?为什么为了一些缥缈的认识而去围剿一个知名品牌的诞生?至于说“遵义会议”是一种公共资源,不应该被个别企业独占,更是无稽之谈。再个别的企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。难道搞平均主义,又回到“大锅饭”的年代,有必要,可行吗?照此逻辑,是不是中华、中南海等商
标也得被重新切割划分?当初这些烟出世的时候,咋没人去拦着?万一有朝一日有人要去注册中华酒、中南海酒,我们还不闹翻天?
现在有个不好的现象,商标被外国人抢注了遗憾后悔;被自己人抢注了嫉妒眼红。即便是真有一些商标亵渎了传统文化,那也是商标管理部门的事,或者说我们的商标管理办法出了问题,我们需要着急的是去赶快修改我们的注册和审批办法,而绝不是急于去指责和围剿申请企业。
实际上我们有许多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,等待聪明企业去开发。而不是把它们束之高阁,放在祭坛顶礼膜拜。谁一触碰,马上就有人反对,让千里马骈死于槽枥之间。给白洒企业一些宽容,给遵义会议酒一些包容,我想,只要我们不往歪里去想,遵义会议酒会和中华烟一样,照样为我们推动经济,产生效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