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29日,香港中盛粮油分别与上海誉宸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上海誉宸”)、浙江协凯进出口有限公司、香港誉和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香港誉和”)签署股权转让协议,将其持有的天津中盛粮油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述三家公司。其中,上海誉宸以1920万元的价格受让60%的股权;浙江协凯以480万元持15%的股权;其余25%的股权,被香港誉和以800万元受让。 而无论是上海誉宸还是香港誉和,均为王伟实际控制的企业。 2008年7月4日,大连大商所紧急撤销中盛仓库资格,大商所突然紧急撤销了中盛粮油工业(天津)有限公司和中盛粮油工业(镇江)有限公司的豆油指定交割仓库资格,还一并取消了中盛粮油工业(天津)有限公司的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资格。 之后在7月9日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报道称,业界传出中盛粮油工业 (天津)有限公司因涉嫌盗卖为客户代为存储的棕榈油及卷走钱款一事,早已进入公安部门视野。作为国内最大民营食用油进口商之一,天津中盛粮油在中国粮油进出口行业举足轻重,这一消息无疑相当于在平静的池水中丢下了一颗重磅炸弹。 根据来自财经网的报道,2008年6月杭州热联进出口公司(下称“杭州热联”)进出口公司发现中盛粮油有一单5000万元的欠款,多次催付,仅归还了2000万元。杭州热联即在杭州中院起诉天津中盛,查封其资产。 杭州热联,推翻了王伟融资链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。 此后几日,又陆续有数家杭州公司和银行向警方报案。6月18日,杭州热联通过杭州中院,又组织一班人马到天津保全资产,发现仓库里已基本无货可提。此后,杭州中院、江苏高院、天津一中院、宁波中院、北京东城法院都纷纷下达查封令。仅有的一些储油罐,成为各地法院争相查封的对象。 天津中盛粮油的实际控制人王伟此时已经失踪,中盛粮油案件的受害者遍及全国几十家进口机构,堪称“全国粮油第一案”。 王伟的骗局操作模式可以简要表述为:宁波杉科等以进口棕榈油为名,向其他企业借用信用证额度(声称自己额度不够,可以按交易金额支付1%的代理费),由其他企业开具信用证,并指定将进口油运送存放至天津中盛粮油,然后以低价迅速转卖套现资金。而后将信用证套现来的资金在宁波进行短期放贷,获取高额利息。棕榈油贸易本身,沦为融资的工具。 但是浙江民间融资链条的收紧,使得王伟的高利贷出现大量坏账,不足以偿付信用证贷款,便通过盗卖棕榈油进行资金周转。倒卖案事发后,最终造成资金链的断裂。 8月1日,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发布通报称,7月25日抓获王伟等人,已以涉嫌合同诈骗案依法刑事拘留。 截至昨日,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获悉,该案由于案情复杂,警方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