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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工商局了解到,沈阳市已经展开了彻底清查2008年问题奶粉工作。
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消费者没有必要因一部分问题奶粉流入社会就不敢喝奶粉了。
逐一排查奶粉企业
据悉,这次清查行动要逐一排查奶粉批发企业、经销奶粉的超市、食杂店,尤其要清查2008年问题奶粉的返厂和销毁情况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在清查过程中,要逐户检查辖区内食品经销单位的奶粉经销情况,做好检查记录。
此外,工商部门还加强了对奶制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,确保主体资格合法;核查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及《营业执照》是否合法有效。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奶粉经营者,坚决予以查处;对无照经营的,坚决予以取缔。
同时,重点清查偏远农村、城乡接合部及2008年不合格奶制品销量大的批发企业和销售商,确保不留隐患。
对未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,索证索票不全的,要责令限期整改;拒不整改的,依照《食品安全法》予以处罚。对发现食品经销单位留存的奶粉,将采取收缴、封存等措施,坚决防止2008年问题奶粉流入流通环节。
曾下架15.57吨“三鹿”
“其实在2008年整治乳品市场的时候,国家的检查组就已经来沈阳检查过了,我们这边的工作做得比较到位,得到了国家的认可。”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说。
据其介绍,从2008年9月13日至10月末,沈阳市共清查下架“三鹿”牌奶粉15.57吨,这些“三鹿”奶粉大部分由厂家和代理商主动召回,还有一部分由工商部门进行销毁。最后一批销毁是在2008年12月1日,价值43万余元6.31吨的奶粉进入高温炉内燃烧销毁,当时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也现场进行了采访。
“当时我们要求超市要设立专门的回收区,将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都放入回收区,然后交由生产厂家进行销毁处理。”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。
勿闻“三聚氰胺”色变
昨日,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国家清查2008年的三聚氰胺问题奶粉是因为在2009年个别产品抽检中发现了三聚氰胺含量超标,“一部分问题奶粉流入了社会,但消费者没有必要因此就不敢喝奶粉了。”
这位负责人表示,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,国家对乳制品中的三聚氰胺采取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办法,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为1mg/Kg,液态奶(包括原料奶)、奶粉、其他配方乳粉为2.5mg/kg,含乳15%以上的其他食品为2.5mg/Kg。只要符合限量要求的乳制品就可以放心食用。
链接 购买奶粉四注意
看奶粉包装物。产品包装物印刷的图案、文字应清晰,文字说明中有关产品和生产企业的信息标注齐全;然后是看产品说明,奶粉包装上都会有配方、执行标准、适用对象、食用方法等必要的文字说明。
查奶粉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限。一般罐装奶粉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限分别标示在罐体或罐底上,袋装奶粉则分别标示在袋的侧面或封口处,消费者据此可以判断该产品是否在安全食用期内。
挤压一下奶粉的包装,看是否漏气。罐装奶粉密封性能较好,而袋装奶粉阻气性能较差。在选购时,双手挤压一下,如果漏气、漏粉或袋内根本没气,说明该袋奶粉已潜伏质量问题。
通过摇(捏),检查奶粉中是否有块状物。罐装奶粉可透过透明盖摇动罐体观察,奶粉中若有结块,证明有产品质量问题。袋装奶粉可用手去触捏,如手感松软平滑且有流动感,则为合格产品;如手感凹凸不平,并有不规则大小块状物,则该产品为变质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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